《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严禁的中小学
时间:2016-05-26 16:13 | 来源:未知 | 文章发布:谢文贞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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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严禁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有哪些?
答: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针对有偿补课的不同主体和形式,我们共列举了六种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中小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 局领导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梁 |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卫国 |
党组成员、副局长:于秀邦 |
党组成员、招办主任:王凤英 |
党组成员、督学:张学伟 |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东林 |
调研员:郭劳动 |
副调研员:邵在铭 |
副调研员 :季永云 |
副处级干部:郭素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