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4 10:39 |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 文章发布:付晓华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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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书选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教基二〔2015〕245号)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选用工作规范有序。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语文、历史3个学科仍继续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2号)要求,2015年秋季学期,小学三年级书法课程使用《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中公布的教材。小学4—6年级书法课程原则上继续选用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中的原书法艺术教材。各地如果在小学4—6年级选用教育部书法教学用书目录内的教材,所需费用由各地财政自行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各地要做好新教材使用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理解和把握教材的能力,确保书法课程顺利实施。
四、鉴于教育部审定公布了《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中,小学阶段的原书法艺术教材将逐步退出使用,今年1—3年级不再征订更换,4—6年级可按循环教材要求补充。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按我省地方教材生均费用标准进行选择性征订。循环使用教材仍按国家和我省的要求执行。
五、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教基二厅函〔2010〕20号)和《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公布的教材。
六、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稳定,如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为教材印制、发行等留足时间,确保课前到书。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八、为了保证秋季课前用书,各地要抓紧时间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相关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今年秋季各地教材拟选用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0371-69691899,
传真:0371-69691083、69691893
附件:1.2015年教育部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
2.2015年教育部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
3.2015年河南省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4.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意向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1日
- 局领导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梁 |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卫国 |
党组成员、副局长:于秀邦 |
党组成员、招办主任:王凤英 |
党组成员、督学:张学伟 |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东林 |
调研员:郭劳动 |
副调研员:邵在铭 |
副调研员 :季永云 |
副处级干部:郭素萍 |